银吞

将回日月先反掌,欲作江河惟画地。

在罗莎还如世俗期望的那般规规矩矩侧身骑马的时候,弗朗索瓦丝已经肆无忌惮地岔开腿像男人一样骑行,戴着礼帽,目光斜飞出巴黎街头,抑或上身着女人的衬衣而下身穿着男子式样的裤子,执枪在森林里追逐猎物,毫不约束胸部丰隆的曲线。她和弗朗西斯联手搅乱巴黎,举办一场又一场沙龙,等同虚设的假面后透出慧黠眼光。那时节没人不渴望这位佳人的垂青,弗朗索瓦丝无疑成了艺术界青年才俊们眼中的美神,光艳夺人,维纳斯也要以她的眉目降临世间。在他们口中她是波弗诺瓦夫人,尽管她时常显现少女的灵动剔透,未婚少女却鲜有她倾国的魅力与魄力。于是弗朗索瓦丝也在他们脸颊落下一吻,久浸赞誉的眉梢眼窝间舒展开被娇宠过甚又溺爱世人的风情。

由此她从最初见到王春燕便爱这位东方维纳斯如爱自己。从王春燕口中她得知长生帝国的美学化身名为“洛神”,这亦是文人墨客赞美他们的缪斯时常提及的名字。王春燕经逢真正的盛世,她与弗朗索瓦丝说起“唐”,说起自己那时身着男装在食舍酒肆现身却不遮掩耳环痕迹,被当作娇奢的望族女郎,醉后解散头发起舞。而弗朗索瓦丝注视她的面孔,王春燕的头发丰茂,黑如生漆,肤色皓白,牙齿也皓白。一千年前她的风姿落入年轻诗人眼底,俨然凌波的洛神。

她们有时一齐讲到自己的青春光景--她们谈论孕育自己的国度曾有的盛世如数家珍,那就是她们的青春光景。她们热爱曾于盛世试翼的年轻人,是热爱一个故去光阴里的自己。“盛衰如烟云。”王春燕最终没有对弗朗索瓦丝这么说。

评论(1)

热度(109)

  1.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